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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村医实行聘用制,收入、养老“双保险”
发布时间:2019-12-25 来源:中肛网

12月23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不久前,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学习福建和三明经验,因地制宜积极借鉴其改革路径和做法。

这一政策今日在河北省落地,《通知》涉及村医管理办法、身份、补助、养老等问题,值得关注。

符合条件的村医变“职工”

《通知》提出,实行村医乡聘村用制度,乡镇卫生院与符合条件的村医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大学生村医来说,将完善对其激励机制,落实“五险一金”待遇。

不久前,在央视《人口》栏目调查报道“桔柑乡村医‘转正’记”中,一名乡村医生还曾表示,乡村一体化后的工资单,让他感受到了身份的变化(转为卫生院职工),生活也有了依靠。

可以看出,虽然村医身份转变后,管理上将更为严格,但其收入和保障也有明显的改善。

同时,从《通知》可以看出村医身份转变的一个关键点,即要符合条件。此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原则上对年满60周岁或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不再予以注册和签订劳动合同,

确因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对超过60周岁且身体健康、群众信赖的村医可予以返聘,实现所有行政村配备1名村医全覆盖。

也就是说,村医还是要有真本事和良好的口碑,否则也将会被拒之门外。

村医有保障,全省推开乡村一体化

《通知》提出,全面推开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

目前,村医普遍面临自负盈亏的局面,尤其是现在不能单纯地靠输液和基药来盈利,而推行乡村一体化模式后,村医的待遇和保障将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规范。

上述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梁占凯也曾表示,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内设科室进行管理,可以实现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资源高度融合。

村医补助、养老落实更彻底

其实,无论政策如何改变,村医最关心的两大问题就是收入和养老问题。

养老问题上,此次《通知》提出,将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严格落实全省乡村医生既定政策。

另外,目前大部分村医的补助来源主要有5大部分组成,即定额补助、绩效补助、公卫补助、基药补助、考证补助,但这些补助在某些地方却存在落实不到位,零发放的情况。

此次《通知》表示,自2020年起,加大督导检查和通报力度,推动各地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

乡村医生是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网底重要的组成部分,给予足够的支持和保障是他们工作的动力。期待未来全国的村医队伍都能走向更合理化的管理,其待遇和养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中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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