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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药品价格,可以彻底交给市场来调控吗?
发布时间:2019-12-24 来源:中肛网

如果说猪肉价格,是今年商品价格头条热门的话;那么药品的价格,至少也应该是今年次条热门了。

比如,我们以“药品价格”作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搜到的结果约26100000个。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搜索,光2019年就有约500个是跟药品价格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同样,在成立没有多久的国家医保局官网搜索,2019年里也有约270条跟药品价格有关的信息。

 

因此,不管是公众对药品价格的关注程度,还是国家相关部门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力度,都始终未减。

我们知道猪肉价格的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供不应求,这是典型的市场规律调控的结果。可是,在过去一段时间内,老百姓去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的时候,发现过去很多常用的药,现在都涨价了,而且有些药品都是翻倍的涨。

比如,比如某药企的氢溴酸东莨菪碱注射液,有的省份现在报价都68元了,而该产品此前在该省的价格为24.5元,现在的价格都快是过去的3倍了。大家不禁要问,这药品的涨价也是像上面说的猪肉价格一样,是因为供求关系紧张导致的吗?

我想这不完全是市场供求关系导致的。2019年12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一个关于《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这份文件中,如果我们深入去琢磨其中的文字,似乎可以找到一些原因。

比如:在第一个意见(在完善现行药品价格政策)项下的第一条中,开门见山就提到了,药品经营者(含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制定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使药品价格反映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维护价格合理稳定。

很显然,这份文件发出之前,相关部分应该是进行过药品价格市场的调研的,提出这样的要求,很有可能是因为发现了,有些经营者给药品定的价格的确存在不合理性,包括短缺药品恶意涨价、非短缺药品“搭车涨价”。不然,也不会在文件的开头就提出这个要求了。

如果在过去有最高零售价限制,就不会出现价格疯涨的现象。因此,把药品价格彻底交给市场来调控,目前还不太现实。不过,也不能因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我们就放弃坚持市场调节药品价格的决心。

我相信医保局这次发布的对于药品价格的管控的文件,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史上最严的一次。”处罚”措施中明确提出,对于涨价理由不合理、不充分的,还不愿意将价格调整到合理区间的,会被降低信用评价、限制参与集中采购、不纳入医保、暂停挂网等。希望这次”亮剑”,能够取得效果。

因此,从现在开始,药品经营者就不要耍小心思了,国家是铁了心要让药品价格回到合理的范围内。

我们都知道,早期医改的重头戏就是药品改革。而药品改革中,药品的价格,又是其核心内容。因此,为了降低药品价格,最早采取的措施就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

后来,随着医改的持续进行,我们又通过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两票制、增值税税率下调和抗癌药降价等举措,在药品的降价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效。可是,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有药品不降而涨的问题还是接踵而来。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来看看,在药品价格管控方面,其他国家的做法。

比如,日本。他们有专门负责药品价格调查的部门。药品上市后,这个部门会从源头上把药品价格给控制好。当药品获得上市许可后,药商向价格管理部门提出新药列入报销目录和价格核定申请,价格管理部门在接收制药企业送报资料,并听取药商核价意见后,依据核价方法(如类似药品有无类似品选取的适宜性、药物创新性、加算必要性、成本评估等方式),拟定药价试算方案。

之后,相关部门再根据药品的实际交易价格,每两年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查一次,算出相关加权平均值及变动范围,从而制定新的药价核定基准。然后,再参考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四国国际平均价进行调整,大于国际平均价1.5倍,向下调整,小于国际平均价0.75倍,向上调整。

日本的这种价格管理方法,是否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现在还很难说。不过,我们国家自从建国以后,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就没有停下过,政府一直在努力着。

从1949年建国初期,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前,因为是计划经济,药品被看作是和粮食、衣物等性质一样的一般商品,药品价格完全受政府控制。

1984年至1996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国家放开了对药品价格的管制,企业可以自主定价。但因没有政府的管制,使得药品价格开始进入了秩序混乱阶段,迅速攀升。

1996年-2009年,药品价格进入制度整改阶段。国家计委开展药品价格制度改革,完善以药品顺加作价为基础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采用直接价格控制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两种药品价格管制模式,对不同的药品使用不同的定价。

2009年-2015年新医改开始,对于药品价格管理实行两套药价管理系统,即药品零售最高限价和医院集中采购价,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2015 年起,随着医改的进行,开始取消除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外的药品最高限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开始通过医保发挥控费作用,规定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从以上药品价格管理的历史,可以看出我们的药品价格管理机制经历了“完全监管-放开-管制-逐步放开”的过程,在调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问题,这也是世界各国医改道理中都会遇到的问题。

不过,从最近这些年来经济、军事和科技的进步来看,我们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在改革道路中自我矫正的能力都是最强的。因此,随着我们医改的持续深入,医保对药品价格的逐渐引导、药品差价比价关系的建成、价格变动监测预警机制的完善、药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的开展、失信惩戒机制的运用,我相信我们国家一定能够解决好药品价格的不合理问题。

责任编辑:中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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