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肛肠网--肛肠专业第一门户网站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继续教育政策会议 正文

卫生部关于将麻醉科改为临床科室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09-07-08 14:10:52 | 网友评论 0 | 字号: [  ]

【标题】 卫生部关于将麻醉科改为临床科室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90503

【实施日期】 890503

【失效日期】

【文号】

【名称】 卫生部关于将麻醉科改为临床科室的通知

【题注】 通知

       近年来,我国医院临床麻醉学科有了较大的发展,其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已超 出了原 麻醉 词义的范畴,这主要表现在:

1.麻醉科工作领域,由原来的手术室逐步扩大到了门诊与病房。

2.业务范围,由临床麻醉逐步扩大到急救、心肺脑复苏、疼痛的研究与治疗 。

3.临床麻醉的工作重点将逐步转向人体生理机能的监测、调节、控制及麻醉 合并症的治疗等。 为进一步推动麻醉学科的发展并借鉴其国内外发展经验,在中华医学会的倡议 下,经我部研究,同意医院麻醉科由原来的医技科室改为临床科室。望各级卫生主 管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医院具体情况,按二级学科的要求与 标准,切实加强麻醉科的科学管理工作,重视人员培训,注重仪器装备,努力提高 技术水平,使其不断适应医学发展的需要。 
 
 
 

  • 验证码:

论坛热帖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版权声明 | 媒体报道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